高雄市政府114年員工協助方案「並肩行  築溫暖」實施計畫

為發現並協助本府公務同仁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使其以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本處策定整體計畫,透過辦理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關懷員培訓等相關研習課程,協助各機關學校導入員工協助方案機制 。

 

 

114年員工心理諮商宣導短影音

 

一、本府114年員工心理諮商服務委託之心理諮商機構相關資訊

  1. 委託機構、地址:
    (1)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2)好加在心理諮商所:高雄市苓雅區苓雅一路15號3樓。
     
  2. 預約方式:
    (1)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a.電話:07-7513171轉2227、2228
         b.線上表單預約:https://reurl.cc/4686WX
  3. (2)好加在心理諮商所:
         a.​電話:0975-733510、0965-833510
         b.線上表單預約:https://reurl.cc/04Knyk
         c.官方Line:@haojazai
         d.電子郵件:haojazai@gmail.com
         ※備註:以官方Line、電子郵件方式預約者,請寫姓名、電話、服務機關、職稱、年齡、性別、主要問題簡述、方便電話初談的時間。

二、提供之諮商類型

  1. 個人諮商服務:範圍涵括身心壓力、家庭、情感、人際溝通、生涯規劃、職場組織管理等面向。
  2. 攜眷諮商服務:於個人諮商服務範圍內,如經心理專業之諮商服務人員評估有必要本府員工與其眷屬(眷屬最多2人)共同參加諮商,以個人諮商時數2小時計,並列入員工個人年度免費心理諮商時數。
  3. 團體諮商服務:組織變革管理、創傷壓力事件、績效改善、組織氣候分析、重建團隊士氣、焦點團體訪談等議題

三、申請服務條件(免費時數)

  1. 本府現職員工每年每人得申請個別諮商服務6小時。
  2. 本府各機關每年得申請團體諮商服務6小時。​

四、服務對象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員工(教育人員請優先依本府教育局年度教師及教保人員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計畫辦理),並請諮商時出示員工證以利核對。

五、申請諮商服務之時間與場所

  1. 諮商時間:
    (1)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週一至週五09:00~12:00、14:00~18:00。
    (2)好加在心理諮商所:週一至週六10:00~21:00。
     
  2. 諮商場所:原則係以委託機構地址為主,另得視員工需求以通訊諮商方式進行。

六、保密與其他事項

  1. 同仁於申請後至諮商時數用罄前,隨時可以終止諮商服務。
  2. 本諮商服務(包含個人、攜眷及團體諮商)皆符合諮商專業倫理守則與心理師法相關規定,並對於申請者之資料與各項紀錄皆有保密義務。
  3. 對於負責保管與保密之各項諮商資料與紀錄,申請人得提出提供本人諮商個別記錄,並不得拒絕。
  4. 為確保本項資源確實提供予本府員工,委託機構於接獲申請時,將與人事處確認使用者身分,本處僅做確認身分是否為本府員工,並不做其他用途,員工之服務機關亦不會得知。
發布時間 2025/9/10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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