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及表揚要點」部分規定

公文:高雄市政府社會局114年9月4日高市社工字第11437068500號函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及表揚要點」部分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8日衛部救字第1141362820號函辦理。
二、檢附衛生福利部函影本、修正後「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及表揚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六點附件二修正規定暨全文各1份。

發布時間 2025/9/12 13: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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