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雄市政府社會局114年9月4日高市社工字第11437068500號函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修正「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及表揚要點」部分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8日衛部救字第1141362820號函辦理。 二、檢附衛生福利部函影本、修正後「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及表揚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六點附件二修正規定暨全文各1份。